各中层单位:
2018 年3月,河北省财政厅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、河北省公务员局印发了《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(冀财规〔2018〕5号),经学校批准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1、即日起我校各类培训均按此办法执行。
2、外聘专家讲学在校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费按此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(冀财规〔2018〕5号)
我校财务管理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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